根据省档案局档案目标管理考评有关要求,自2019年7月后提交各类纵向项目结题材料时,除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份数外,请依照下述项目档案纸质材料要求提供一份纸质版、电子版科研存档,便于学校档案馆对科研项目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项目档案资料范围
项目研究完成,提交申报结题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科研项目)。
二、项目档案纸质材料提交摆放顺序及要求:
1.项目档案纸质材料提交摆放顺序
(1)档案目录(附件1,打印一式两份,一份放至项目材料首页、一份贴于项目材料档案袋封面)。
(2)《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研项目简况表》(附件2,打印一份,放至项目材料中),另此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简况表字样(每个项目提交一个简况表,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命名)。
(3)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立项文件、资助项目计划书或项目任务书(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提供)、结项审批书、结题成果(含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项目相关成果)、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结题证书(正在申报结题的项目暂无需提交)。
(4)每个项目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后,用长尾夹夹好,无需装订成册。并用文件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贴档案目录(附件1)。
2、提交项目档案材料注意事项
(1)所有科研项目归档材料中涉及到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签名的栏目,按要求签名。
(2)申请书或结题审批书中涉及学院盖章部分以及学校财务、审计、院办盖章部分,按要求盖章。
(3)档案材料随结题材料一同报至科研处503。